那域名侵權糾紛歸誰管?
一、那域名侵權糾紛歸誰管?
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裝置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涉外域名糾紛案件包括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組織、國際組織,或者域名註冊地在外國的域名糾紛案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涉外域名糾紛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四編的規定確定管轄。
二、面對域名爭議投訴時該如何答辯
被投訴人應當在域名爭議解決程式開始之日起20日內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交答辯。
1、提交答辯的形式
答辯應以有形書面檔案及電子檔案(沒有電子檔案格式的附件除外)兩種形式提交。
2、答辯的內容
答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投訴人的投訴主張進行反駁,並申明繼續擁有和使用爭議域名的依據和具體理由(答辯書該部分應當遵守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補充規則》所規定的字數或頁數限制);
(二)被投訴人及其授權代理人的姓名(名稱)及詳細的聯絡資訊(郵政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絡電話和傳真號碼);
(三)無論是電子檔案還是有形書面檔案,均應當註明在域名爭議解決程式中與被投訴人進行聯絡的首選聯絡方式,包括聯絡人、聯絡方式及聯絡地址;
(四)如果投訴人在投訴書中選擇一人專家組審理案件,則應當宣告被投訴人是否選擇將爭議交由三人專家組審理;
(五)如果投訴人或被投訴人選擇由三人專家組審理,被投訴人應當從域名爭議解決機構公佈的專家名單中按其自行決定的順序選擇三名專家作為候選人,並寫明專家姓名。被投訴人也可以授權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代其指定專家;
(六)如果存在就同一域名爭議所提起的司法或仲裁程式,無論該程式是否已經完結,都應當加以說明,並提交被投訴人能夠獲得的、與該程式有關的全部資料;
(七)已經按本規則規定向投訴人傳送或傳送答辯書副本的宣告;
(八)作為附件,提交能夠證明權利狀況的檔案及任何其他相關檔案。
綜上所述,在網際網路如此發達的今天,域名變得十分的重要,如果沒有了域名對於我們來說將會失去很多方便。且域名侵權一般都是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