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子子公司合併程式是怎樣的?
全子子公司合併程式是怎樣的?
從法律角度上講,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它只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其財產實際為總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併的問題(合併至少得兩個公司)。關於“分公司的合併”,可以先將分公司登出,由總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銷的決議,總公司應當自決議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分公司登出後,申請住所變更登記。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所以,在法律上分公司的合同較為簡單。
一、分公司登出流程具體如下:
(一)登出登記在所屬工商登記機關辦理。
(二)準備登出登記的相關材料。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登出登記材料應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準備出具相關材料。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三)材料準備完成後,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在提交材料齊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登出登記2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登出登記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分公司登出登記經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司應持《分公司登出登記核准通知書》到公司登記機關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同時,也要到技術監督局登出企業程式碼證。
二、分公司登出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並貼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許可權、委託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證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三)公司出具的註明分公司登出原因的登出決定。
(四)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分公司完稅證明。
(六)分公司如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戶的,還需提交銀行清戶證明。
(七)分公司公章
以上即關於全子子公司合併程式是怎樣的介紹,從文中可以瞭解到,子公司合併應由總公司先做出撤銷的決議,然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另外,本站小編在此建議大家,對於登出分公司的流程,最好向工商局詢問具體的內容,因為各地的流程與材料可能有一些出入,按照工商局提的要求,資訊更準確一些,之後提供相應材料登出分公司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