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登出和撤銷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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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的登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法律行為,帶有一定的懲罰性,同時,也具有程式性質。而撤銷是一種對行政許可的法律收回行為,具有剝奪性和不可逆轉性以及補救性。登出的意思是向系統發出清除現在登入的使用者的請求,清除後即可使用其他使用者來登入你的系統。登出不可以替代重新啟動,只可以清空當前使用者的快取空間和登錄檔資訊。而撤銷是組織針對資質、資格的取消行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資質資格由於過期或者不再符合資質、資格要求,由資質發放管理方採取的一種取消行為。

證書登出和撤銷的區別

《民法總則》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登出登記的,法人終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產;(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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