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物業合同糾紛中提出反訴法院的一審期限是多久
一、被告在物業合同糾紛中提出反訴法院的一審期限是多久?
被告在物業合同糾紛中提出反訴,法院的一審期限一般是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物業合同糾紛中提出反訴的條件是什麼?
(一)反訴首先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反訴自身條件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三、物業合同糾紛的反訴狀怎麼寫?
民事反訴狀
反訴人(本訴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反訴請求:
(寫明請求的具體內容)
事實和理由:
(寫明具體的時間、地點、經過、見證人等)
證據和證據來源(如有證人,應當寫明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訴書副本 份
具狀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不管是物業糾紛還是其他的民事糾紛,被告方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有提出反訴的權利,但提出反訴的時間應該是舉證期限屆滿前,至於案件的一審時間,具體也要根據物業合同糾紛案件的詳細情況分析,因為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並不是一成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