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偷稅漏稅多少年後不再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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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偷稅漏稅多少年後不再追繳?

我國偷稅漏稅多少年後不再追繳?

有些偷逃漏稅的,法律追訴年限未20年,有些仍然是可以無限極追溯下去。這些限制,未來還可能進一步細化,有些追訴年限可以是15年,有些可以是20年。

新《刑法》對追訴時效期限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偷稅漏稅稅收追徵期是多少年?

目前的修正案還有其他亮點。如減輕納稅人負擔方面,對於偷稅、抗稅、騙稅等,其法律追訴年限有望限定在20年。

現行稅收徵管法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但,“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即偷、抗、騙稅的,其法律追徵期沒有任何限制。

修正案有所調整,有些偷逃漏稅的,法律追訴年限未20年,有些仍然是可以無限極追溯下去。這些限制,未來還可能進一步細化,有些追訴年限可以是15年,有些可以是20年。

另外,“申報確認”為修正案中新加入的一道稅收徵管流程這跟目前稅收徵管流程中的“納稅評估”比較類似。因為納稅評估,很多內容屬於稅務機關內部的管理,而“申報確認”是納稅人“納稅申報”後一個正常的程式,即當納稅人遞交相關材料後,稅務機關需要告知納稅人,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偷稅漏稅行為在我國是時有發生的,因此我們應當加強對於偷稅漏稅行為的處理,在日常生活中就應當注意相關的偷稅漏稅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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