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譽權造成嚴重後果情形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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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害名譽權造成嚴重後果情形包括哪些?

侵害名譽權造成嚴重後果情形包括哪些?

包括造成受害人嚴重經濟損失和人身損害,名譽權是公民和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侵害名譽權案件,認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構成要件:

1、侵權人的主觀過錯

名譽權的侵權責任是一般侵權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要求侵權人具備主觀過錯。

2、存在損害後果。名譽損害,受害人得社會評價降低

精神損失,受害人遭受的痛苦、壓抑、憂鬱等感情損害。財產損失,受害人財產上的損失。

3、侵害人行為的違法性

侵害公民名譽權的方式主要有侮辱、誹謗和洩露他人隱私。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侮辱行為;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誹謗行為;故意洩露他人隱私,給他人造成名譽損害。

4、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兩者具有客觀性,也具有一定的主觀因素,往往是建立在客觀事實上的一種推定,但不應是主觀臆斷或毫無根據的推測。

二、名譽侵權的形式包括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典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訊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依照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如果是名譽權的侵權行為人實施的侵權行為造成被侵權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此時就應當由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損害的賠償,必須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營養費等,還有誤工費,誤工費的計算需要按照受害人的具體收入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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