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婦女罪需什麼證據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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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有一個熱議的話題,就是女性在被侮辱後是為了保全自己是面子息事寧人好,還是勇敢站出來給壞人已給嚴重的痛擊好,我們經常能聽說以前舊社會誰誰誰為了貞潔名聲而自盡的故事,卻很少聽說男性因為自己的作為付出了什麼慘痛的代價,侮辱婦女從來就是應該受人鄙視的事情,侮辱婦女罪需什麼證據來證明?

侮辱婦女罪需什麼證據來證明

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所謂隱私權,是指婦女所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其私有領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體不能偷看、猥褻等)是其重要權能所謂名譽權,是婦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屬性和特點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

本罪名已經由《刑法修正案(九)》改為:強制猥褻、侮辱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強制猥褻婦女罪證據包括: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材料,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象資料、電再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術裝置得到的資訊資料。

三、強制猥褻具體證據應當體現:

1、暴力。所謂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人身採取毆打、捆綁、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強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這個證據應當具備。

2、脅迫。或者脅迫行為,脅迫是指對被害人採取威脅、恐嚇等方法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壞私譽、加害親屬等相威脅。

3、其他手段,或者其他手段,所謂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脅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無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進行恐嚇、欺騙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機進行猥褻;利用酒灌醉、藥物麻醉、藥物刺激等方法對他人進行猥褻;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對他人進行猥褻等等。

解決罪犯最好的辦法重來不是息事寧人,已經對侮辱婦女罪需什麼證據來證明做出了說明。國家法律已經對此有了明確的解釋,在法治社會中不助長這種行為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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