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和誹謗罪造謠罪定義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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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和誹謗罪造謠罪定義有什麼區別

一、侮辱罪和誹謗罪造謠罪定義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不同:侮辱罪:要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一般是當面進行;誹謗罪:主要是捏造事實、虛構事實誹謗他人,一般是通過語言文字或圖片進行,不當面進行。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侮辱罪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是公開的,不匿名也無法匿名;而誹謗罪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不當面進行,往往匿名。侮辱罪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二、誹謗汙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 治權利。

2、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裡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誹謗罪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物件是自然人。

誹謗罪客觀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須有捏造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所以侮辱罪和誹謗罪造謠罪還是有比較大的區別的,在實際生活中,這種也是比較常見的現象,很多人為了報復其他人,就會通過誹謗的方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其實這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是情節嚴重的,那麼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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