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改名字未成年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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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想要改名字未成年需要什麼手續?
改名字未成年需要的手續有:改名只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就可以了,小孩的話可以將出生證明帶著。成年人自己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小孩由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二、公民改名的條件是什麼?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監督下
2、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5、16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三、改名的手續是什麼?
1、寫更名申請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四、改名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我國公民是擁有可以改名的權利的,只要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並按照相關的流程來嚴格的執行就可以進行更名的處理。如果是未成年人進行更名的,是需要監護人來代為進行處理的,通常來說改名是由當地所轄區域的派出所來進行受理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