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養人生活費屬於殘疾賠償金範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屬於殘疾賠償金範圍嗎?

被扶養人生活費屬於殘疾賠償金範圍嗎

1、被扶養人生活費不屬於殘疾賠償金範圍,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八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扶養五年。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

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賠償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沒有能力賠償的。

4、在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事故導致一人以上重傷,並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車子有問題,沒有及時修理並駕駛的;

(4)知道是沒牌子或者是報廢的車還駕駛的;

(5)駕駛的車有嚴重超載的情況;

(6)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只要滿足以上情況任何一種的,公安部門應該馬上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一是要分清楚事故責任,還有一點兒是要看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如果只是普通的違章行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是不構成犯罪的,不用立案。

計算殘疾賠償金的時候就單純的考慮受害者本人的實際情況,可反觀被撫養人生活費,這是需要結合被撫養人的年齡、撫養年限等這些情況來計算的。同時,如果沒有需要受害者撫養的物件,即便造成了殘疾也不能無緣無故的索要被撫養人生活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