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不合格因素具體有哪些?
一、產品質量不合格因素具體有哪些?
產品質量不合格因素具體包括以下幾種:
影響產品質量的六大因素是:人、機、料、法、環、測。
1、操作者:操作工人的文化程度、技術水平、勞動態度、質量意識和身體狀況等。
2、機器裝置:裝置及工藝裝備的技術性能、工作精度、使用效率和維修狀況等。
3、材料:原材料及輔助材料的效能、規格、成分和形狀等。
4、方法: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法等。
5、測量:測量器具和測量方法等。
6、環境:工作地的溫度、溼度、照明、噪音和清潔衛生等。
二、產品質量不合格該如何處理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產品生產者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被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的途徑和先行賠償人追償權】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一千二百零七條 【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三、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效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效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3、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任何已經獲得了生產許可證的廠家,都必須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完成生產作業,產品生產後,也需要通過質檢等的方式,來判斷產品是否滿足了質量要求。對於檢驗後,確定不合格的產品,廠家是不得售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