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體戶口結婚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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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集體戶口結婚規定是什麼?

天津集體戶口結婚規定是什麼?

天津集體戶口結婚規定是需要攜帶戶口卡,還有就是本人的身份證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手續,集體戶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係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

集體戶口的戶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不算,集體戶口是在你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集體戶口不可以個人自己交納社保,居民戶口可以個人交納,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戶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不算學籍。

二、集體戶口新規是什麼?

新出臺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整體上沿用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居住證的申辦、發放、使用、積分以及入戶管理的相關內容,在規範部分條款、理順稽核流程、微調積分指標體系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定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本市戶籍的條件進行指純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同志介紹,為篩選更多高素質、有貢獻人才在津落戶,此次對積分指標體系進行了微調。根據兩年來積分入戶最低分值,設定了積分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達到指導分值人員可遞交申請材料進行積分排名,使部分較低分值人員避免無效勞動,同時減輕積分受理視窗壓力,提高工作效率,為群眾提供更好的服務。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對原有部分條款進行了規範。在加強居住證申領管理方面,將居住證申領受理點由街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調整為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將原來的社會化受理調整為公安機關直接受理。明確規定:“公安機關負責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的簽發、簽註、登出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入戶受理、落戶等相關工作。”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自己的戶口如何辦理結婚手續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在辦理結婚手續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只不過說需要攜帶的一些材料不同,如果是個人的話,那麼現在的是戶口簿,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現在是戶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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