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女方戶口怎麼處理
結婚後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孃家,也可以將戶口轉移至男方家。因為在法律上對婚後戶口的遷移沒有做明確的規定,因此戶口是否遷移還是需要看夫妻雙方的意見。
結婚後遷戶口辦理手續程式有以下幾點:
(一)結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準遷證》及《遷移證》工本費,每證4元。
(三)結婚後遷戶口:市內戶口遷入
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計劃生育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一般來說辦結婚證去哪裡
結婚證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
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辦理結婚證程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結婚證應該到民政局辦理相關的結婚手續,一般在結婚的過程中需要本人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以及無配偶的相關簽字說明。如果離過婚再進行辦結婚手續的,則需要攜帶離婚證來進行辦理結婚。同時結婚還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