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登出前妻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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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從一生下來就會去辦理,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結婚了就會將女方的戶口遷入男方的戶口,那麼離婚後怎麼登出前妻的戶口?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離婚後怎麼登出前妻的戶口?

一、離婚後怎麼登出前妻的戶口?

死亡能登出,不是的話只能讓她遷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辦理程式

申請→視窗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不收費

二、離婚戶口遷移手續是怎樣的?

1、凡符合辦理一站式市區戶口遷移條件的居民,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可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全戶遷出的,必須將原戶口簿交回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

2、戶口簿上的戶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戶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戶口簿新戶主並註明新戶主與戶內其他人員的關係,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將在原戶口簿的戶主或戶主關係欄上作相應的變更。

3、對屬於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市內農遷農的,除按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行文至此,大家應該對離婚後怎麼登出前妻的戶口這方面的知識有了初步瞭解,嚴格來說,只有當前妻死亡的時候才能登出戶口,而戶主和女方離婚的,可以將前妻的戶口遷移出去,通過辦理戶口遷出手續,使前妻的名字不在家庭戶口本上。至於具體手續,大家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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