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外地人怎麼辦理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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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外地人怎麼辦理準生證?

通常外地人怎麼辦理準生證

外地人準生證辦理具體程式為:持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女方的居住證和已懷孕的證明,在女方辦理居住證的街道,辦理一孩生育登記。

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儲存。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二、準生證的有效期限

按照規定,“準生證”應該在懷孕之前辦理。“準生證”的有效期是2年,若辦理“準生證”後2年之內未能懷孕生育,應在“準生證”到期之前,續辦新的“準生證”。

準生證已經稱之為計劃生育服務證,當然因為沒有正式廢除準生證,其實在一些地區還是在使用。對於已經登記結婚的夫妻,如果需要生育子女的話,則就要按照規定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相當於先取得了生育的資格之後,那麼才能生孩子。已婚婦女懷孕後,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生育險報銷、新生兒上戶口、上學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條件

參保人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㈠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㈡參保人在流產、引產、產道分娩、剖宮產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含本數)。

四、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用,按以下定額標準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流產的,一次性支付300元;引產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經產道分娩的,一次性支付3000元;剖宮產或多胞胎的(含多胞胎剖宮產),一次性支付4000元。

參保人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6個月的,不能享受生育醫療待遇;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以上定額標準的30%支付;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的,按以上定額標準的100%支付。

以上就是對外地人怎麼辦理準生證的相關解釋。一般女職工在進行生育的時候,如果符合遵循了國家的計劃生育規定和滿足在生育過程中已繳納了六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條件,則可以根據相關生育政策中規定的標準,報銷生育過程中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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