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賣方沒簽字 - 定金能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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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合同賣方沒簽字,定金能要回嗎

定金合同賣方沒簽字,定金能要回嗎?

定金合同賣方沒簽字,則合同沒有成立,定金能要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二、定金條款生效的條件

定金條款要生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合同有效。定金條款是當事人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合同中的一部分,合同無效時,定金條款無效。但是定金另有規定的,定金條款的效力依其約定可以獨立於合同而存在。

2、定金的數額屬於合同意思自治的範疇,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但《擔保法》對其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無效。

3、合同必須明確款項的性質,標明“定金”字樣

簽訂定金合同應當標明“定金”字樣。“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不具備定金的性質,不發生定金的效力。

4、應當在定金條款中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條款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條款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條【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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