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有效期前毀約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一、租賃合同有效期前毀約怎麼賠償

租賃合同有效期前毀約怎麼賠償

按合同約定賠償,依據我國規定,房東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解除租賃合同的,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情形

1、在租賃關係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時候,應該提前一個月來告訴對方,若不告知對方,屬於違約行為。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承租人在租賃房屋的時候需要和出租人簽訂一份租賃合同,合同一旦簽訂成功以後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需要依照合同的內容來執行,如果合同尚在有效期,但出現違約的情況,那麼可以要求違約方來進行賠償,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來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