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成立後對方違約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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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間合同成立後對方違約怎麼處理

居間合同成立後對方違約怎麼處理

如果合同簽訂以後,雙方在履行過程當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違約了,那麼另一方也就是守約方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合同有約定的金額的,就按這個金額賠償。如果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的,就按這個方法進行計算違約金的多少。如果違約金約定的過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的,還要承擔賠償守約方損失的責任。

二、合同對方違約怎麼賠償?

1、依據當事人是否有約定違約金,分為約定賠償和法定賠償

約定賠償包括兩種情形:當事人在合同約定賠償的條款,另一種是合同沒有約定,但合同成立後達成賠償的協議。

2、約定賠償

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一方違約產生的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由於損失的範圍在合同訂立時難以確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約定賠償的計算辦法,而不宜約定一個固定的賠償數額。

賠償可以用金錢貨幣形式確定,也可以用非金錢方式確定。

3、法定賠償

指在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計算賠償額進行賠償。

這裡所說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關合同違約賠償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

法定賠償方法一般是在當事人沒有事先約定賠償或者違約金的情況下運用。

在法定情況下,法律不僅規定了違約賠償的條件、範圍,也規定了賠償的計算辦法等。

尤其應當注意的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賠償的情況下,有些法律還規定了賠償限額,主要是對運輸合同中承運人規定了最高賠償限額。

對超過這一限額的,違約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合同簽訂後,就意味著雙方都必須履行各自的責任,但如果一方違約,則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但將使用特定的方法。這要看雙方如何談判,只要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標準,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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