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辦暫住證要哪些證件?
一、在上海辦暫住證要哪些證件?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影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在上海辦理居住證的程式是怎樣的?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三、在上海辦理居住證的條件是什麼?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規定申領《居住證》。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綜上所述,來上海工作生活的外來人口很多,按照當地規定,外來人員需要辦理居住證,這樣便於城市管理,也能給外地人提供一些便利。申請居住證要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及申請表和居住證明。很多人都是租房的,那麼就需要辦理租賃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