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負債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擔保債務不屬於夫妻債務。擔保人個人簽名的債務,不是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都屬於個人債務

擔保負債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形成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關鍵看借的錢,是否用於雙方共同的生活或生產經營了。如果是借錢一方自己用了,對方不知情,或者不認可,而且後期另一方也沒有因為借錢這個事情從中得到好處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債務,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債務。

諸如一方借款給其自己的親威結婚用的債務、除了自己掏錢還格外借了一部分錢給老家人或者近親屬蓋房或者買房子的債務、借錢用於開公司對方不同意事後也沒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債務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貸形成欠款的債務等都屬於個人債務。

而最常見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認可的共同債務有:

1、一方在婚後借款用於購買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雙方或單方借款買房,如果最後房屋是按共同財產處理的,那法院會根據公平原則,即便另一方不認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會認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債務;

3、一方不盡家庭義務,一直不向家裡交錢,另一方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開支發生的借款;

4、或者為了還共同房貸借的款,也是共同債務。

債的擔保是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法律措施,分為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個人信用擔保,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是表明對其履行債務的懷疑,亦即表明對其個人信用的懷疑;而債權人接受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的擔保,是表明對擔保人監督或連帶履行債務能力的肯定,同時也是對擔保人個人信用的肯定。

債權人之所以接受夫或妻提供的擔保,看中的是其作為保證人的信用度。一方面是債權人相信保證人的個人信用,另一方面是相信保證人有能力進行擔保,這完全是債權人與保證人兩人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而債權人對保證人的夫或妻的個人信用無從得知,既不瞭解,也不掌握,更無任何信任可言。再者,夫妻雙方互為獨立的人格,其中一方以自己的信用為他人提供擔保,並不必然對另一方產生法律上的後果。

我國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此時不僅僅是包括夫妻之間積極的共同財產的,也是會涉及到夫妻之間消極的共同債務的,無論是共同財產,還是共同債務,只要是被認定之後,共同財產夫妻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共同債務夫妻也是要共同清償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