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權債務分割具體辦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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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權債務分割具體辦法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夫妻之前的債務理應共同承擔,可是當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時,《婚姻法》是如何規定夫妻婚前的債務問題呢,債權債務該如何處理呢,債務是否還是共同承擔呢,債權由誰掌管呢?那麼接下來,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編輯夫妻離婚債權債務分割情況以及婚姻法對此問題的規定。

一、新婚姻法,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離婚債務如何分割的相關問題,確定離婚債務分割首先需要確定離婚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一方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而夫妻一方債務的,則需要一方對自己所負債務進行償還。因此,離婚債務如何分割關鍵是要確定離婚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

二、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指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和夫妻共同經營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當夫妻離婚債權債務分割情況,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整理的關於離婚後,夫妻婚前,婚姻中所遺留的債權債務該如何處理,上述內容還介紹了哪些債務是夫妻離婚後還應共同承擔的,以及夫妻共同承擔的債權問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汕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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