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有4年了有沒有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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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有4年了有沒有法律效應?

借條有4年了有沒有法律效應?

1、借條有4年了可能還有、也有可能已經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條本身有效,那麼不管是經過4年與否,借條都依舊有效。

借條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2、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寫有效借條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借貸雙方可以約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方式,但不應超過年利率的24%。

2、借貸雙方僅約定借貸期限內的利息,沒有約定月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3、借貸雙方既沒約定借貸期限內利息,也沒約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據、欠條、收據等字據中有多個借款人和保證人。出借人是可以選擇起訴其中一部分人。但是法院會根據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證人。除了保證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而出借人只起訴保證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的這種情況,其他情況,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4、另外還應注意,如果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所以,對於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證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據上簽字時,一定要明確其保證人身份,免得到時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大多數的出借人都會要求借款者書寫一份借條,作出此要求的目的是為了降低後期對方不還款的可能性,當然只有書寫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才有可能會達到此效果,根據規定,只要書寫的借條有效,那麼不管之後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條都會依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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