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執行期間能否提起代位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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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訴訟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當債務人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行使應由債務人行使的債權時,債權人就可以通過法院,通過訴訟,對債務人行使代位權。代位權在經濟社會中發生債務糾紛時常見,但是也有很多問題,例如案件執行期間能否提起代位權訴訟?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做詳細解答。

案件執行期間能否提起代位權訴訟?

一、代位權訴訟

1、代位權訴訟作為一種有效的債的保全措施,即:"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2、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依照這一規定,債權人行使其代位權,應當通過法院予以主張,也即應當通過訴訟方式進行,這就是所謂的代位權訴訟。簡而言之是指當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追索權時,債權人直接起訴債務人的債務人,並要求其還債的一種訴訟活動。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五條【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二、案件執行期限代位權訴訟

1、因債權人的申請,法院對債務人已採取執行措施,並仍在執行過程中。債權人的債權已由法院判決確定,但債務人是否有履行能力、能夠履行多少義務,均不確定。

2、代位權訴訟是為了經濟、快捷,及時、有效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不是為了給債權加“雙保險”。如果法院受理債權人的代位權訴訟,則意味著允許一個債權同時請求兩個法院進行司法保護,是很荒唐的。

3、假如法院做出次債務人代位清償對債權人的債權的判決,那麼,就形成一個債權兩份判決,在次債務人不履行判決時,債權人又可憑該判決申請對其強制執行,必然形成新的糾紛,導致法律關係混亂,有損於法律的嚴肅性。

以上就是案件執行期間能否提起代位權訴訟?的全部回答,法院接受債權人申請的債務糾紛後,法院就會依照合法程式要求債務人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法院只有在確認債務人確實已經沒有財產可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時,債權人對次債務人提出代位權訴訟,才會被法院通過,才能依法行使代位權。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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