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執行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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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糾紛執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糾紛執行期限是多久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事強制執行程式

強制執行法律關係是指強制執行程式中,執行法院與當事人之間,以及執行當事人彼此之間的一種法律關係。強制執行關係不同於一般的民事法律關係。

強制執行法律關係的主體包括執行機關、債權人和債務人。三者之間,均發生一定的法律關係,這種法律關係亦稱之為執行法律上的地位。債權人與執行機關的關係稱為申請關係,即依據執行依據行使強制執行請求權,啟動執行程式。執行機關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稱之為干預關係,即執行機關依法定程式,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強制執行法律關係包括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強制執行法律關係的主體,是指根據強制執行立法規定,享有程式權利和承擔程式義務的人。強制執行法律關係的內容就是強制執行法律關係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它是由強制執行法所規定的,既有別於實體權利義務,也不同於解決爭議的程式法所規定的程式權利義務。強制執行法律關係的客體,就是執行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它反映的是強制執行法為執行法律關係主體設定權利義務的目的。

對於民事糾紛,在判決生效以後,如果當事人拒絕執行的話,是可以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的。但是要注意在申請強制知悉的時候,不要超過了時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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