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夥協議應蓋公司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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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合夥協議應蓋公司章嗎?
合夥協議並不是必須蓋公司章,可以蓋合同章或按照合同雙方其他約定。合同有效主要是需要滿足下列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夥協議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股東合夥協議怎麼寫具有法律效力?
寫清楚訂立協議各合夥人身份資訊,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訊。寫清楚合夥企業經營專案和範圍。合夥期限。寫清楚出資金額、方式、期限。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條
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三、口頭合夥協議有效嗎?
1、合夥協議是指經合夥人協商一致,就合夥有關事項形成的契約。
2、現實中,合夥協議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但也不排除口頭協議形式的存在。書面合夥協議的權利義務關係、內容明確,自然比口頭協議更易受到法律的保護。
四、股東合夥協議必須要寫合夥期限嗎?
合夥協議不一定要寫合夥期限,合夥協議需要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合夥協議可以蓋公司章也可以不蓋,看合同中的約定。股東合夥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了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合夥經營企業的資訊以及專案和範圍。股東合夥協議可以不寫合夥期限的,主要是看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口頭合夥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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