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續訂合同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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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續訂合同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租賃續訂合同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項

1、首先,租用者需要注意與自己簽訂租用協議的人是不是這個物品或者房子所有權的擁有者,如果不是就要注意了,很有可能是中介,存在著代理的關係或者轉租的關係。

2、如果是存在代理關係的,則需要這個代理人提供一份擁有者同意交給中介代理出租的書面證明材料,最好是有產權人簽字的原件;如果是存在轉租關係的,則需要所有者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材料,最好是原件,並且需要在協議上約定如果這份協議如果不真實,則轉租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3、然後在租金和押金的問題上,約定具體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的時間期限,具體幾個月支付等問題,由每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的,但是租用協議中必須明確的約定租用費用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以及拒絕支付或者逾期不支付的情況下所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

4、需要注意的是,支付方式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的,應該把租金直接轉給產權所有者,不能把租金轉給代理者或者轉租人,並且保留好轉賬的依據憑證,以防止風險,以及制定租用協議時,協議裡應該針對不同的情況制定不同的違約賠償責任。

5、繼續簽訂租用協議時,應當注意約定租用的期限是有一個最長的期限的,這個期限在我國法律規定時是二十年,不能超出,否則超過的部分是無效的,租用協議的時間期限如果是六個月以上的,租用協議不能是口頭上的協議,必須要有書面協議,如果沒有書面協議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的租用,不定期的租用,當事人是可以隨時解除協議的,但是應該提前通知。

二、租賃合同有什麼內容

租房合同,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下作出的協議。它的書寫應該具備以下內容:

1、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資訊。

2、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對於租賃房屋的相關情況說明,如位置、房屋裝置等。

4、租金的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

5、雙方的權利義務

6、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

7、約定的其他事項。

8、雙方簽名、蓋章,並註明合同簽訂的日期。

租賃續訂合同就需要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之下才能辦理,同時續訂的租賃合同不能超過二十年,超過的部分是會被認定為無效,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只有確定此合同有效,那麼就可以保障到各自的權益,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那麼就需要承擔起違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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