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4條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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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第54條的內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二、關於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的規定
《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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