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涉嫌醉駕影響政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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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前涉嫌醉駕影響政審嗎?
醉駕對政審是會有影響的,醉駕是故意犯罪,一經發現,一般是會受到刑事處罰的。一旦當事人有過被刑事處罰的記錄。那麼是不能報考公務員以及人民警察的。在自己被拘留期間,自己的子女也是不能報考人民警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對醉駕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說之前的醉駕是因為某些極其特殊的情況,比如在當時的那種狀態之下,為了治病救人已經沒有其他的選擇了,沒有被判刑的情況下對政審就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也不單純的是醉駕影響政審,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對政審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