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二套房贷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各省市的公民如果要购买第二套房产的话,那么对于我国的二套房政策一定要做一个基本的了解。因为在购买二套房的时候,首先房贷的利率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大家必须要做过综合考量以后再决定是否购买二套房。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宿州二套房贷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宿州二套房贷款是怎么规定的?
银监会网站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购买第二套房国家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二套房贷政策上
1、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
2、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3、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我们可以看出,根据银监会的相关通知,目前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国公民在处理二套房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如果大家认为首付比例过高的话,也可以通过他人的名义进行购房,但是其法律后果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