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和诉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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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和诉讼的区别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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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院受理和立案的区别是什么?

两个不同的概念
按“受理”和“立案”两个词的意思也应该知道,受理的时间在你提出要求(诉讼或其他)的时候,也就是说你以合法的理由,确实应当该部门管辖,那么该部门应该受理,接受你的(诉讼或其他的)要求,而立案的时间是在审查之后,也就是说受理法院受理之后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
部门在受理之后,如不属该部门管辖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应受理的部门(公安上要求先受理后移交),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应说明情况以及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所以,立案是在受理之后的,受理以后未必会立案,但立案的首先要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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