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

来源:法律科普站 1.27W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中有明确的限定,具体内容如下:

rnrn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议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rn(一)无仲裁协议的;

rn(二)裁决的事项不隶属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rn(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流程违背法定流程的;

rn(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虚构的;

rn(五)另一方当事人掩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rn(六)仲裁人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做法的。

rn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限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rn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