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关于工伤赔偿条款
来源:法律科普站 3.03W
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
第36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37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38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39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40条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