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因污水管被堵造成财产损失 - 物业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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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李某是某小区13号楼1单元101号的业主。今年2月12日,李某回老家哈尔滨探亲时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对方告诉李某,保洁员在打扫13号楼1单元时发现楼梯口有积水,后透过李某101号房的推拉玻璃门往屋内观察时,发现客厅积有污水,需要他赶紧回南京处理。由于事情紧急,经李某许可,物业联系开锁师傅打开了李某家的大门。物业工作人员入屋查看后惊呆了,只见李某家的马桶正往外冒污水,家具、家电和木地板遭到不同程度浸泡。小区物业立即安排7名保洁人员进行清洁打扫。后经管道疏通师傅判断,积水原因应该是卫生间主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反冒。随后,管道疏通师傅撬开该栋楼的排水沉沙井盖,使用机器疏通堵塞管道,不一会,就掏出了很多未能消解的湿巾及破布等物品。经调查,当时楼上有人正常居住的分别是201、301、401和501号房。4月12日,李某回到南京处理此事。他认为,自己的房屋被水淹,楼上各住户和小区物业公司均存在过错。随后,李某将楼上4住户及小区物业诉至法院,索赔2.7万元。

小区业主因污水管被堵造成财产损失,物业要担责吗?

法律提示

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共有部分应分为两大类:一是法定共有,即涉及物权法所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公用设施等;另一部分是自然共有部分,即在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对于共有部分,相邻各方共同使用人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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