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气、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不是毒品 - 但不代表贩卖了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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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为代表的传统毒品案件有减少趋势,但以γ-羟基丁酸、合成大麻素、佐匹克隆、艾司唑仑、唑吡坦等等新型第三代毒品有抬头趋势,同时也有一些非麻醉、精神管制药品的毒品替代品出现,典型的如“笑气”(一氧化二氮)、“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等。

笑气、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不是毒品,但不代表贩卖了不构成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目前,以“笑气”、“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为代表的毒品替代物品目前暂未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管制目录的精神活性物质,销售此类物质的物品,并不能以毒品方面犯罪予以追究,逐渐成为不法分子新的牟利工具。因此,也有人认为,这东西不是毒品,可以放心买卖和吸食。其实不然,这些物质虽然不是毒品,但毕竟还是受到国家一定管制的特色商品,还是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的。

“笑气”的化学名称是一氧化二氮,一种具有较强的传播性、成瘾性和致害性的危险化学品,工业中很多地方需要用到,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的壳构成非法经营罪。

笔者以“笑气”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共有近295条刑事案例,对贩卖“笑气”绝大多数都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也有多地司法机关对非法经营“笑气”处罚的宣传文件。

“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属于更短时间内被注意到的毒品替代品,笔者以这两个名称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暂未检索到刑事判例,但这两类物质很多时候是存在于药品、食品当中,有多地司法机关的宣传文件表示对贩卖此类物质以“妨害药品管理罪”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予以立案、追诉的。

因此,虽然笑气、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为代表的毒品替代品不会被认定为毒品,但个人非法销售此类物质的,还是可能被处以其他刑罚的。另外我国管制类的精神、麻醉药品目录一直在持续不断更新的,这些物质在未来也是可能被列为毒品的。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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