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賄賂罪

對單位行賄罪立案標準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20...
受賄罪的認定
一、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件的認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的,以...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概念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
行賄罪量刑標準
1、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第395條第1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説明其來潦是...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概念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的行為。...
私分罰沒財物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私分罰沒財物案(第396條第2款)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規定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的規定執行。...
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款的使用權,同時行為人挪用公款後必然佔有,有的還因此獲得收益。而所有權包括佔有...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量刑標準
1、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
貪污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 2、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3、客觀方...
對單位行賄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行賄的對象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向非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
行賄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犯罪對象是公務人員個人。二、客觀要件1.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3.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
挪用公款罪量刑標準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認定
一、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受賄罪的區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受賄罪在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為第三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財物方面相似,但兩者之間也存在着巨大差別。這裏主要探討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斡旋受賄形態之...
私分國有資產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私分國有資產案(第396條第1款)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
私分罰沒財物罪量刑標準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
挪用公款罪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介紹賄賂罪立案標準
“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為得以實現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
貪污罪量刑標準
1、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罪量刑標準
1、對犯受賄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1)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罪構成要件
一、客觀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主要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
行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依法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七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
介紹賄賂罪概念
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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