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罪
-
渎职罪
走私罪
贪污贿赂罪
侵犯财产罪
金融诈骗罪
妨害司法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
(一)主体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是指明知是警用装备而非法生产、买卖的主观心理状态。(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二)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公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二、客观要件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暴力”是指以殴打、伤害他人身体的方法,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胁迫”是指对被害人施以威胁、压迫,...
暂无相关数据!...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应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落后言行、工作中的过错等加以区别。例如,讲低级庸俗的故事,散布不健康的语言与表演动作,写作或出版低级的作品,属于落后言行;在正常宣传工作中不慎扩散了一...
1、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二)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
(一)本罪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限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相同的,都是扰乱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
暂无相关数据!...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暂无相关数据!...
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时,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
(一)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
一、罪与非罪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
暂无相关数据!...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
暂无相关数据!...
热门标签
-
学佛者
待遇
期会
想生
全面实施
九折
工头
宝民
传教
签一
元退
恒茂
秀场
交规大
微信付
口述
际华
耗尽
一胎
新关
申调
乌石
载客
没交有
黄冈
护士
形同
软体
人保公司
生物
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3.严重失职
谈话会
拆仟用
锡沪路
年产值
迎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