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確權是如何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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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安置房確權是如何確權的

拆遷安置房確權是如何確權的

辦理房產證。辦理拆遷安置房房產證需要拆遷安置協議、拆遷交換證明、確權證明書、拆遷、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具體繳納費用按具體房源確定。拆遷房屋的原有證件,拆遷協議,結算清單,身份證,一般情況下這些證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產生各種資料上名字不一,或拆遷面積和調產面積有找補的情況,還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詢問。

二、安置房是什麼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纔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隨着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三、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費用

1、手續費由拆遷人交納,3元/平方米。

2、登記費:由被拆遷人交納。

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證書印花稅:由被拆遷人交納,5元/本。

5、合同印花稅:按交易額的1‰,交易雙方各交50%。

6、契稅(由被拆遷人交納),其中住宅:按投資額的1.5%交納;非住宅:按投資額的3%交納。

在辦理安置房的房產證的時候,還需要繳納一些稅費,這些稅費主要就是有: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證書印花稅;合同印花稅;契稅(由被拆遷人交納);手續費由拆遷人交納;登記費等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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