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損傷司法鑑定時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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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損傷司法鑑定時間要求

很多時候我們會因爲糾紛問題造成人身損害,再些之後,受傷的一方可以向侵權人進行索賠,索賠金額的多少也是根據司法鑑定的損害情況來判斷的,司法鑑定會需要一定的時間,那麼,造成人體損傷司法鑑定時間是多久呢,接下來本站的小編爲大家詳細說明如下。

(一)人體損傷司法鑑定時間判斷標準如下:

一般來說進行人身損害司法鑑定需要30個工作日,但是還有些特殊的規定。下面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人身損害司法鑑定需要多少時間:

1、一般是30個工作日。通常,鑑定機構會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但是,在實際的鑑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45天,或者漫長點的2個月都有可能。因此,要是做鑑定完成後,當事人也不必太過着急,還是以實際通知的時間爲準。

2、特殊情形會延長30個工作日。如果委託鑑定的內容,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這個就是說兩個月應當是已經被延長過的鑑定期限了,如果鑑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後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於超時鑑定的違規行爲。因此,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鑑定機構出具鑑定結論,千萬不要忘了時限。

3、有約定按約定。如果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鑑定報告。

4、正當理由耽誤不計入時限。要是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鑑定時限的。

但如果是由於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鑑定材料的,造成鑑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5、另外,還有一種是由鑑定專家的抽取和確定具體時長。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分享的人體損傷司法鑑定時間的相關要求,我們在受到人身損傷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處理,以免耽誤而不能申請司法鑑定對自己造成更多的傷害,在發生糾紛而不能雙方協調處理的情況下也可以請諮詢本站的律師爲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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