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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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不是真的,刑事拘留的案底是不能消的。一般治安類的行政拘留,不會有案底,但是有違法處理記錄。如果是因刑事拘留就會留下案底。治安機關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爲的記錄。(又稱爲"前科")是個人的刑事犯罪記錄,存於當地或上至國家級的檔案中,是自然人的歷史另類表現。

刑事拘留案底五年一消是真的嗎?

1、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重要意義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人員資訊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既有助於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與運用犯罪人員資訊,適時制定和調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進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於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迴歸社會。

2、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爲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和拘留的理由,呈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查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檢察長決定,再送達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對,應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證》,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或蓋章。被拘留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應加以註明。執行拘留的人員在必要時,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時不出示拘留證,或先行拘留再補辦拘留證,都是違法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3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時,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85條的規定,決定拘留的機關在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者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有礙偵查的情況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聞訊後有可能逃匿、譭棄或者僞造證據的;可能互相串通,訂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證及還未採取相應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所在的單位。對沒有在24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無法通知的情況包括:被拘留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無家屬或工作單位的;等等。

刑事案底是不可能消除,但大家也可以放心一般人都不會有機會看到你的案底,對於你日常的工作生活都不會有任何的影響。但是我們仍然需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遵法守法,不要違反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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