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的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故意傷害罪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2、誤工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工資(元/天)乘以誤工時間(天)
3、護理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護理費賠償額=護理標準(元/天)乘以護理期限(天)
4、交通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交通費賠償金額=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5、住宿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住宿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乘以住宿時間
6、住院伙食補助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乘以住院天數。
7、營養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營養費=實際發生的必要營養費用
8、殘疾賠償金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傷殘等級係數乘以賠償年限(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就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10、喪葬費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扶養人沒有其他扶養人的,扶養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承擔,在計算時應確定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未成年人計算至18週歲,其他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以傷殘係數乘以賠償年限。
(2)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則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即: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害人依法應承擔的扶養費用。
12、死亡賠償金
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年。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在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的處理中,一般涉及到侵害人身權益的犯罪的,犯罪行爲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是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賠償是可以劃分爲多個方面的,此時是要對受損財物、人身損害等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