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中有合夥人詐騙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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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制度中有合夥人詐騙罪嗎?
法律制度中沒有合夥人詐騙罪,合夥實施詐騙也是按照詐騙罪定罪的,但法院量刑時會對主犯和從犯進行區分。
《刑法》
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團伙詐騙案件中怎麼區分主犯和從犯?
(一)在實施詐騙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爲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爲從犯。但這個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爲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於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二)在實施詐騙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爲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爲從犯。
(三)多人實施詐騙罪其行爲屬於共同犯罪,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於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爲從犯。
三、團伙詐騙案件中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有哪些?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兩人以上共同實施的詐騙行爲的就屬於團伙犯罪,只要參與了詐騙行爲,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便是從犯,法律也沒有規定過從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從犯也有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