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員銷售假藥二十萬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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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人員銷售假藥二十萬怎判刑

犯罪人員銷售假藥二十萬怎判刑

1、銷售假藥是行爲犯,《刑法修正案8》修正了刑法,去掉了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這個前置條件,賣一瓶假藥就入罪。只要有藥監部門假藥的認定書,沒有五萬之說,除非是劣藥。不過刑罰比較輕,只要服藥的人沒有造成輕傷害或是重傷害,量刑在三年以下。

2、判刑時家裏有嬰兒,對母親來說,多半判處緩刑,刑法裏對孕婦有規定,對哺乳婦女沒有規定,但法院肯定會考慮這一點。但是對父親來說就不一定了。在公安局、法院找找人,先取保候審,到法院判時交罰金,應該是可以判緩刑的,這個應該不難,畢竟是輕罪。

附:相關法律條文:

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假藥的銷售理論上需要自己注意具體的要求,不過此類犯罪只要已經確認,處理的力度就會比較大,因爲問題的發生不僅會遭受害人的權益遭受損失,最爲重要的還是對於社會不良影響,所以自己需要在有關部門的介入中仔細考慮問題,認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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