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把人手砍斷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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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把人手砍斷怎麼判刑?

一、一般把人手砍斷怎麼判刑

砍斷一隻手的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屬於致人重傷的情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視具體量刑情節而有不同的追訴時效。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追訴期限爲五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爲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訴期限爲二十年。

同時,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三、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首先是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爲積極的作爲,亦可以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槍擊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爲,就可構成本罪;其次是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再者是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輕傷以上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3、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爲是會讓他人的身體受到傷害,只要造成他人重傷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結果來進行判定,輕者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於嚴重者是會按死刑來進行判決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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