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未還構成詐騙罪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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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未還構成詐騙罪會怎麼樣?

一、信用卡透支未還構成詐騙罪會怎麼樣?

信用卡透支未還構不成詐騙罪,惡意信用卡透支未還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二、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定義不同。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信用卡詐騙罪是指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爲。

2、兩者使用的方式不同。

詐騙罪不限於使用何種方式進行詐騙。信用卡詐騙罪是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

三、對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使用虛假資信證明申領信用卡後透支,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透過逃匿、改變聯繫方式等手段,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情形。

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的表現形式是不一樣的,兩者也不存在任何法條競合關係,信用卡詐騙罪的表現形式是特定的,像惡意透支的這種行爲就有可能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如果持卡人收到銀行催收資訊後能及時償還信用卡債務,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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