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監外執行案底可以當協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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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過監外執行案底可以當協警嗎?

有過監外執行案底可以當協警嗎

有監外執行的案底是不能當協警的,當協警的基本要求是: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自願從事公安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祕密;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並透過招聘體檢;

(五)能夠勝任崗位要求,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

(六)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或被開除公職的記錄,並能夠按照時限要求透過檔案審查

(七)本人沒有不適合從事協警工作的其他問題;

(八)能夠使用電腦等日常辦公設備。

二、犯罪分子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三、監外執行和緩刑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適用的條件不同。緩刑適用於犯罪情節較輕,沒有再犯危險的犯罪分子。監外執行適用於存在重大疾病或者懷孕、哺乳等情況的犯罪分子。

2、兩者的後果不同。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刑法不再執行。暫予監外執行本身就是在執行刑罰,差別只是執行的場所不同。

四、在監外執行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社區矯正有關規定;

(2) 在指定的醫院接受治療;

(3) 確因治療、護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轉院或者離開居住區域的,應當報告司法所,並經執行機關批准;

(4)進行治療以外的社會活動應當向司法所報告,並經執行機關批准。

(5)遵守其他具體的監督管理措施。

監外執行建立在構成犯罪的基礎上,只要構成犯罪,無論以哪種形式服刑都會有案底,對於有案底的這部分羣體來講,雖然不會造成太大影響,但找工作時需要審查個人檔案的,基本都無法透過。個人的犯罪記錄對子女也會產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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