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量刑數額認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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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量刑數額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敲詐勒索罪量刑數額認定標準是什麼?

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的起點爲2000一5000元;“數額巨大”的起點爲3萬一10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爲30萬-50萬元。

1、構成敲詐勒索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構成敲詐勒索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指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嚴重情節”。

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3、構成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指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且具有法律上規定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二、敲詐勒索罪的特點是什麼?

(一)行爲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爲,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

(二)行爲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

(三)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

(四)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爲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後才能實現的。

敲詐勒索罪量刑數額有三個,敲詐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要實施積極的侵害行爲,強制索要他人的財物,要有明確的侵害對象,既可以是財務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與財務有關的利害關係人,實施侵害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主要表現爲威脅、要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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