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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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活動的聲譽,同時構成對社會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主體屬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的;本罪是選擇性罪名,只要行爲人實施了僞造印章的行爲,就可構成本罪。具體罪名可根據所僞造單位的印章來定,如僞造公司印章罪,僞造公司、人民團體印章罪,等等。

二、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1、僞造、變造商檢單證、印章、標誌、封識、質量認證標誌,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由商檢機構處以罰款。

2、僞造、倒賣、轉讓特許獵捕證、狩獵證、馴養繁殖許可證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證件,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僞造、倒賣特許獵捕證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會追究刑事責任。

3、僞造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件、批准出口檔案、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僞造、變造、買賣核出口許可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僞造公司印章罪是指沒有辦理合法手續,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爲的犯罪。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僞造公司印章罪是行爲犯,不要求達到一定結果就可以認定該罪,也就是說只要行爲人作出了該行爲,即沒有辦理合法手續,私刻公司的印章就可認定僞造企業印章罪,同時該罪還是故意犯罪。

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的行爲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爲,這種行爲將會對我國的公共經濟財產秩序治安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同時也對他人的財產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因此我國的法律中對於這種行爲將給予非常嚴厲的打擊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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