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一年還需要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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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一年還需要坐牢嗎?

一、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一年還需要坐牢嗎?

1、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一年可能還需要坐牢,也有可能不需要。

緩刑就是將應當執行的有期徒刑暫緩執行。

2、對於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來說,在規定的緩刑期期間沒有對社會造成新的危害的,緩刑期間過後不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2年緩刑1年,就是判決後,在監外緩刑1年,1年後,如果沒有發生新的危害則不用坐牢了。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都有哪些?

1、對象條件:緩刑只適用於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謂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對被判處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不能適用緩刑。

(3)如果一人犯數罪,實行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的刑罰爲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適用緩刑。

(4)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

2、實質條件: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限制條件:必須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換言之,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注意:緩刑不同於死刑緩期執行。緩刑也不同於對軍人的“戰時緩刑”,《刑法》第449條規定:“在戰時,對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注意:

(1)緩刑的效力不及於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2)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判處緩刑的條件是法定的,對於實施了犯罪行爲的公民,若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等主刑處罰的同時,法院還直接宣告執行緩刑,那麼在緩刑考驗期之間,只要刑事犯罪當事人並沒有實施犯罪行爲,也沒有違反其他的法律規定,在緩刑期限屆滿後,將無需再執行原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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