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救護車無法通行的怎麼處罰?
爲了充分維護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保證其不受侵害,同時體現法律的以人爲本,我國規定了正當防衛的具體範疇。可是,人們對於正當防衛時導致救護車無法通行不知道證明處理。那麼,正當防衛救護車無法通行的怎麼處罰?爲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爲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爲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正當防衛的特徵
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大陸法系刑法上的一種概念。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爲皆爲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三、正當防衛致救護車無法通行的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06年3月1日起執行)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定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給公民的自衛權,有利於事公共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您可以訪問本站網站,諮詢正當防衛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