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無罪就可以不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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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無罪就可以不起訴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無罪就可以不起訴嗎?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無罪是可以不起訴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如何認定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活動?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客觀行爲方式之一。根據司法實踐的情況,《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對“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認定作了進一步明確。一是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透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屬於“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二是根據《網絡安全法》規定的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規則,明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資訊”的,屬於“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

綜合上面所說的,侵犯公民個人的資訊這種行爲只有符合條件才能被認定爲犯罪,如果執法人員在偵查的過程中證據不齊,或沒有犯罪的情形,那麼就可以認定爲無罪,從而就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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